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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细则

作者: 时间:2017-04-12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强化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学院决定实行教学督导制度。

一、组织机构

管理学院督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吴旺延

副组长:潘晓凤向寿生

成员:张谦康萍周艳春周旭

秘书:孙淑文

二、督导组工作职责

(一)随时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进行听课检查、指导,并认真填写《管理学院教学督导组专家听课记录表》。每月听课时间不少于4学时,听课后需与被听课教师交流意见。

(二)参与教学过程的常规检查,了解各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安排情况,重点检查教学大纲、教师备课教案、课堂教学、授课质量、学生实践教学的情况。

(三)每学期配合学院教学工作重点,参加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抽查部分期末试卷、毕业论文,发现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每学期召开1—2次师生座谈会,收集和及时反馈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教师对学生学风问题的意见、学生对教师教风的意见。

(五)根据教学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和研究,为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六)参与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活动,参与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主要是学生投诉的教师所担任的课程评估以及任课教师自己提出请督导组评估的课程。

(七)处理院领导临时安排的有关教学督导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督导组每学期初须制定出本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末须写出本学期工作总结。

(二)督导员每月听课时间不少于2标准学时。

(三)教学督导组每月召开1次例会,交流听课情况和常规检查情况,共同商讨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四)每人每月提交一份教学情况分析报告,对突出的问题,应及时与院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

(五)督导组工作、督导员工作均须作写实性记录。

(六)实行督导津贴。根据教学督导组成员完成督导任务情况,学院给予相应得报酬。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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