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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实施课堂教学质量奖励的办法

作者: 时间:2017-04-12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质量,鼓励教师做好课堂教学准备、组织实施好课堂教学、潜心教学工作,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教学任课教师学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西财评发[2016]7号)的精神,结合管理学院实际情况,本着鼓励优秀、鞭策后进的原则,将对于本学院学年度课堂教学质量排名前10名和后10名的教师分别进行奖励和惩罚,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具体办法如下。

一、教学质量排名依据及确定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排名以教务处每学期学生评教结果为依据,每学年为一个计评年度。

2、每学年将两学期学生评教结果加权平均,权重各为50%。若出现一学期有课、一学期无课情况,则年度得分排名按有课学期的得分计算;若因故两学期均无课,教师则不参与该学年度排名。按照该计算规则确定教师的年度课堂教学质量的前10名和后10名。

二、奖励办法

学院对教学质量排名前10名的老师进行奖励,奖励分为四个等级:

一等奖:1名,奖励金额2000元。

二等奖:2名,奖励金额1500元。

三等奖:3名,奖励金额1000元。

优秀奖:4名,奖励金额500元。

以上奖励金额为税后金额。

对于获奖的教师在职称评审、年度考核优秀等方面优先考虑。

三、处罚办法

学院对教学质量排名后10名教师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年度考核优秀等方面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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